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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诉讼和继承纠纷诉讼中,往往涉及到房产的问题,房产的情况分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房改房,朱德梅律师简单说一下何为房改房?
房改房是一种福利性分房,是单位根据职工的职务、年龄、工资、家庭人口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在房屋价值计算上给予职工的政策性优惠福利。相当于将多年积累的工资差额,一次性补发给职工。作为参加房改的一方父母,其购买的房改房,无论是以市场价、成本价还是标准价购买,房屋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也是优惠很多,而这主要是因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的优惠福利。
房改房产权的界定: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规定,只要享有福利分房权利的职工,依国家政策规定参加房改,交纳了购房款,即对房改购得的房屋享有产权,不应以未发房产证而否认其权利。
房改房的分类:
房改房通过依政策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资金而发生权属性质变更的房屋。
1)企业单位(指单位自管房)对职工的福利房享有100%的产权份额。
2)企业单位与职工对福利房享有一定比例的产权份额(职工通过缴纳一定比例房款,对房屋产权占有60%或者70%的份额,企业单位占40%或者30%)。
3)职工对所分配房屋享有100%的产权份额(职工通过再补交一定比例房款)。
1999年,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规定:“对职工已按标准价购买的住房,要鼓励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按成本价补足房价及利息,职工按成本价补足房价及利息后,住房产权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按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房改房能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职工住房制度改革中的房改房在发生权属变更时,基于被继承人而享有或者派生的购房权利,也应纳入遗产范围之内。
在婚前购买的房改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改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房改房作为个人财产或者共同财产,都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